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需要,经吉安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结合永丰县人才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共41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医师20名,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但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岗位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3年和2022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永丰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6-2511709)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9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永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永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42047589@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高校现场报名:永丰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若干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报考人员填好《永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至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永丰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网上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到永丰县人社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知进入考试程序。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除医师和高中物理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将相应调减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教师岗位为无生试讲,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面试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照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2.体检由永丰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与资格复审
1.由永丰县委人才办、永丰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其毕业后调档)通过机要形式送达永丰县人社局人事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永丰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或在2024年8月底前未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档案等材料,取消聘用。
五、人才待遇政策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永丰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暨实施“永丰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永发〔2019〕2号)享受人才待遇。
2.报考人员聘用后在永丰县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永丰县委人才办、永丰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796-2511709
监督电话:0796-251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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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