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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4-02-19 02:40:17·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布地区:广东,广州市· 招考分类:机关事业单位· 内容分类:招考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岭居管委会(区重点项目办)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下称“推进中心”)公开招聘1名初级雇员。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初级雇员;

  (三)岗位介绍:负责行政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自愿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月31日。

  2.专业要求:工商管理(B120201)、土木工程(B081101)。

  3.其他要求: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照且熟练驾驶;

  (3)能接受应急任务与服从常态化加班安排;

  (4)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时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19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410室

  联系人:叶小姐,电话:020-82110985。

  3.报名资料:

  (1)《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一份,报名者须提前上网下载并填写;

  (2)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材料: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学位证书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位网下载)。

  (5)C1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6)个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3)、(4)、(5)、(6)须同步提供复印件。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处理协调问题的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业务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四)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均不能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