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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招聘公告
2023-11-01 04:49:24·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布地区:广东,潮州市,湘桥区· 招考分类:医疗卫生· 内容分类:招考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的有关规定,为妥善解决我区卫健系统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现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14名,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3年11月1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关专业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6.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11日至2005年11月10日),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11日至2005年11月10日)。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链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95;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考生咨询电话:0768-220923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专业代码请查阅《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由“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布。

  2.资格审核

  (1)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审核,潮州市湘桥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②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③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报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3.面试

  (1)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他证件无效。

  (2)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决定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报考职位代码为“20230310”的报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拟录用人员。被聘用对象在湘桥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3.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凡是不作职称或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人员逾期未取得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同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薪酬待遇。

  五、相关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2209237

  监督投诉电话:0768-2209237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

  2.《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潮州市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docx

  附件2: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