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萍乡市人民政府萍乡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萍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萍府发〔2014〕22号)精神,现将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军地融合、双拥共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形式
招聘对象为驻萍部队中已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官、警官、现役军官转改文职人员及军改前已办理随军手续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随军配偶。招聘形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同时具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如现役军人被军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表彰或平时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其随军配偶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驻萍部队干部(消防救援人员)个人发生违法违纪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配偶当年不得报名招聘。
四、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6人,其中市直事业编制3人、县区事业编制3人,具体岗位详见《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配偶岗位表》。
五、招聘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8月1日上午9∶00-8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地点:萍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四)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随军审批表》。
2.配偶军龄认定材料:《入伍批准书》和2022年12月份工资明细;职级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报告表》或任职命令;军衔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晋衔)报告表》或晋升军衔命令;立功认定材料:立功表彰文件。
3.《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凡逾期未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主动放弃。以上第2项材料涉及保密规定的可由所在部队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招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只限改报一次)。
(六)核发准考证。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8月4日下午14:00-17:00到萍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领取。
(七)笔试、面试和考核
1.笔试
时间:8月6日。
地点:萍乡市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2.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3.考核
依据《萍乡市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考核量化评分细则》,总分100分,由萍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牵头组织实施。
4.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25%、考核成绩占50%合成最终成绩,最终合成成绩=笔试成绩/3×25%+面试成绩×25%+考核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遇末位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人员;体检不合格者,由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今后取消其参加我市随军配偶定向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八、咨询电话
0799-6831028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安置科 0799-6840830萍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岗位表.doc
2.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报名表.doc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rar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