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我县高层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开展2023年南丰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紧缺人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南丰县第一中学,招聘人数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及岗位计划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必须为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0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获得中小学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要求:报考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为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3.岗位计划:具体岗位计划请查看《2023年南丰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1)。
4.专业分类要求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3)。
三、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紧缺人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2.应聘人才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xxx://xxx.jxnf.gov.xx/)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才须按时参加测试。如本人不能前来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南丰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2)(一式两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才须携带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有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4)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时间:5月23日至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26楼2607室),联系电话:0794-3226133、0794-3318103。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包括试用期),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争议问题的由南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才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人才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才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员将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xxx://xxx.jxnf.gov.xx/)进行公示。
(四)面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2.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将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xxx://xxx.jxnf.gov.xx/)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的缺额,从面试70分及以上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南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南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4-322613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3.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引进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方案由南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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