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1年度上海市地震局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招聘公告发布网站:①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网址:www.cea.gov.cn)、②上海市地震局门户网(网址:www.shdzj.gov.cn)。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08:00至4月10日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登陆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21.194.139.26)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须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考点选择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置异地考点,请考生在报名时选择上海作为笔试考点。
博士研究生初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报名时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高级职称)”选项。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1日08:00-4月12日18:00。请考生密切关注资格初审情况,退回补充材料的请在报名截止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招聘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时间。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系统。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防震减灾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3.有关要求。
(1)考试人员参加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手写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方可进入考场。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场前请考生出具考前24小时内的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截图彩色打印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黄色人员,需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我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上海市地震局门户网查询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博士研究生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面试前,由我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报考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地震局及上海市地震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
六、其他事项
1.根据回避有关规定,请在报名信息中如实填报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在地震系统工作情况,未如实填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及时查阅上海市地震局门户网和招聘系统。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1-31759062;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87号上海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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