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及《正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正政办发〔2020〕9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为正宁一中等3所公办高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5名。其中:正宁一中10名,正宁三中3名,正宁四中2名(具体岗位详见《正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者所学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应、往届毕业生;
3.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者所学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应、往届毕业生;
4.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者所学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正宁县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及以下。
2.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接受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正在处分(处罚)期内的;
③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宜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录(面试和笔试)、签约、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正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ninfo.gov.cn/)、正宁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任选一种,不得重复报名。
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本部)学生发展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交《正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往届生同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已落实工作岗位人员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应届毕业生院校推荐表》1份。网上报名人员登录正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ninfo.gov.cn/)下载所需表格,同时须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内,发送至邮箱1015255494@qq.com。所有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学校和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录
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于报名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的,只进行面试,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聘用。具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不参加笔试。
1.面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本科学历报考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科生笔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70%的比例核算总成绩,按照相关岗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录后剩余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签约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协议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但本人必须承诺从签订协议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务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证件资料到县教育局报到,同时,调取审核拟聘人员学籍档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于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经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连续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公费师范生不得低于6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五、优惠政策
招聘的公费师范生在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给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招聘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任教满5年后,给予全日制第一学历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对于“双一流”大学、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住房补贴5万元,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对各类招聘人才在我县连续任教不满15年离职的,所享受的各类补贴全部退还。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届毕业生必须承诺上岗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要求,对不服从管理、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除现场取消其报考资格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4-6121514
县教育局0934-6121150
点击下载>>>
正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应届毕业生院校推荐表.xls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宁县教育局
2021年3月8日